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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意外 ...
上流社会给威伯福斯取了个新花名——唐吉诃德。我头一回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威伯福斯正为新释放的奴隶面临不得不再次被奴役的尴尬境地忧心忡忡,偏偏他对此一筹莫展,我回伦敦后不久,议会以证据不足为由,轻易就驳回皮特的提案,这无疑是对胸有成竹的威伯福斯当头棒喝。
皮特试图让威伯福斯高兴起来,于是拿他的新名字打趣:“来吧,威伯福斯。如果他们叫你唐吉诃德,那么你就做唐吉诃德,他从不会为失败而感到沮丧。当失败不可避免时,失败也是伟大的。我们计划的第一步就是失败。”
我站在店里摆弄帽子上的缎带时,有些心不在焉,老想着皮特的话似曾相识,却又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店里的生意还行,虽不至门庭若市,总归没有门可罗雀。我考虑要不要弄点新时尚出来,就是拿不准人们承受力怎么样。
我在脑中翻阅着记忆中的老电影,希望能找出18世纪的英国人偏爱哪些惊悚造型。
“我还以为这家店铺真如传闻中那样。”有个男人极为傲慢地站在店里大放厥词。
我从里间静静走出去,隔着门帘,我隐约望见一个仰着头的青年男子。他在店铺里踱来踱去,眼光迅速扫过架上的货品。
“阁下想要什么?”我将裙子上的线头拍去,掀开门帘说。看到他的瞬间,我愣了。英国真是个小国家,居然在自己的店铺遇到一个熟人。
他回过头飞快看我一眼,约莫以为我是裁缝,趾高气扬道:“我要一顶帽子。”他嘴角略带不屑地补充:“一顶新帽子。”
他是浪伯恩舞会上,米尔纳子爵邀请来的那位青年。半年不见,他长得好看些,不过依旧眼高于顶。“这里的每一件货品都是新的,先生,比伦敦任何一家店铺都新潮。”
“新潮?”他走到货架子前,高大的身材让他不费吹灰之力拿过一顶三角帽。“这个东西新潮了多久?40年?”
听完,我眼睛一亮,有些雀跃的问:“您不喜欢这样的三角帽么?”
他轻哼一声,把帽子放在眼前,作出鉴赏的样子:“英国所有人都喜欢它,但是我并非平凡之辈。它们戴上去就像头上长了一个角。”
有时候要忽略别人无礼的语言,不是件容易事。幸好,之前有了皮特的教训,我勉强维持面上的笑容,请求他稍等。回到里间,我潦草几笔,匆匆描绘一顶高顶礼帽。就是英国电影里常常能看得到诸位绅士头上,那一种狭长丝质的高帽子。《诺桑觉寺》电影里的男主角在郊外时,就曾戴着这么一顶礼帽。我画画的技巧不高,多亏这种帽子特点突出,还能画个八分相像。
超前的东西我不是没有,只不过怕太超前,没人接受得了,那样的话,吃亏的是我的店铺。还好,这个傲慢的家伙给我提了个醒,伦敦这时候还流行三角帽。军官和各种时髦青年都戴着跟海盗似的尖帽子。英国绅士极富代表性的高顶礼帽还未出现。
他看到草图的时候,眉毛微微上挑。我偷偷观察他的表情,颇有扭曲的势头。有点像玛利亚想吃东西,又使劲憋着不好意思说出来的样子。“这……”他很快瞥我一眼说:“是你刚刚设计的?”
“不是的,先生。我曾经在国外看到过,法国。我想这也许就是您想要的。”做服务业的总要恭敬些,借着说话,我把刚刚憋住的笑,十分合理地表达出来。
他喏喏嘴,没说话。我继续道:“本商店提供定制服务,如果需要的话,我们可以一周内将帽子送至府上。”
他点点头,小声嘀咕一句,就写了一个地址,让沃特丽记下。虽然声音几不可闻,但是毕竟我离得那么近,异常不幸,听得清亮。他说:“女人。”
18世纪,时刻强调女士优先的大不列颠帝国,却把女人的政治经济地位压制得一低再低。像沃特丽被丈夫拿到大街上叫卖的绝不新鲜,而像我这样,把沃特丽雇佣来做店员的反而成为一件怪事。目送他出门之后,我忍不住翻白眼,心里为他临走那句话很是不平。100年以后正是在伦敦,一场震惊世界的女权请愿运动,在象征英国皇权的白金汉宫上演。可惜你这个目光短浅的家伙活不了那么长。哼,女人,就像《草叶集》里面描述的,那个时候:妇女会在大街上公开游行,如同男子一样,她们走到公共集会上,如同男子一样取得席次。要是有时光机的话……
电光石火间,我突然想到一件事。“哦,不。”我急促地呼吸,越想越觉得自己估计得没错,也越觉得震惊。脑子像炸开了般,片刻间有太多的想法涌现出来。无所适从的我,听到旁边的沃特丽低呼。“什么?什么?什么?”我也不知道在问什么,不可思议地将目光转移在沃特丽身上。
“女士,您一定也知道。”沃特丽双手举着手里的一张纸条。
“知道什么?”还有什么事,比我刚刚意识到的事情更神奇的。
“刚刚那位居然是威尔士亲王!”我表情凝固了。
“威尔士亲王?这不可能。”转念,我想有什么不可能。于是,走到沃特丽跟前,一面接过纸条一面轻声问:“你是说George Augustus Frederick?”看到地址栏填写的丘宫,我有预感自己得罪了全英国最牛逼的纨绔子弟,也就是太子爷。
但如今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太子有太子脾气,何况还是一个吃喝嫖俱全,欠一屁股债的家伙,我懒得去担心。
我急速步行回到公馆,威伯福斯还在书房与人商量今后的对策,吸取上次不小心听壁角的教训,我决定一边在厅里画帽子,一边等待他下来。恰好这个时候,汉斯走进来说皮特先生及阿丁顿先生到访。
皮特仍是一副病怏怏的样子,后面跟着一位唇红齿白,样貌正直的青年。我第一次看到皮特带其他人过来,不禁对阿丁顿有点好奇。言语间我了解到,阿丁顿居然是一个又是一个年轻的托利党,陆续接触的这些议员,似乎都是一群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
威伯福斯从楼上走下来,一如既往挂着如沐春风的笑容,却掩饰不了眼中流露出的疲态。他这阵子比听证会之前还要忙,想要竭尽全力挽救夭折的废除奴隶买卖法案。我为此倍感担忧,无奈劝阻无效。身为朋友所能做到的,只有尽量让他有一个舒适的环境,能缓解疲劳。因此,我特地自己做了几个漂亮的靠枕,放置在威伯福斯的卧室,书房,客厅。他在我身边坐下来,用眼神询问我,怎么回来得这么早。我微笑着摇头,让他不要多虑。
刚坐下,已经被介绍过的阿丁顿显得略显拘谨。大家碍于礼节,即使有事相商,也必定得从谈天开始。
“你的家人还好吗?”谢天谢地有人决定不再讨论天气,回到现实生活中来。即使这个人是皮特,我也很感激。上次他来得匆忙,没顾得上同我打马虎眼。
“托您的福,他们很好。”我说。
“离开他们你一定非常伤心。”威伯福斯永远都这样体贴。
我点头道:“是的。离开家人总是让人不愉快。但是,有许多不得不去做得事情对吗?像你,你为了别人连圣诞也没有回家呢。”我偏头朝他顽皮一笑。“更何况,离别不一定是坏事啊。离开代表又再次相逢的机会,在一起反而时刻为了即将到来的离别而不安。”
“在一起的时候怎么会要总是想着离别?以及感到不安?”皮特和威伯福斯已经习惯我的奇谈怪论,阿丁顿先生自然不习惯。
“人生总是分分和和嘛,早上绝对料不到晚上的事,有什么会保证和身边的人永远在一起呢?曾经读过一小节诗,连重逢也写得十分浪漫,因此分别再没什么好可怕的了。”男士们没有打断我的话,我便大大方方地背诵:“多年离别后,抑或再相逢,相逢何所语?泪流默无声。”
我读得很慢,力求每个字都清晰可闻,因为我希望能从这首诗中知道我想知道的。“可惜的是,我看到的时间太久远,诗人的名字也记不住。”我冥思苦想一阵,没把握地说,“我确定他的名字头字母是B,比什么,或者……才刚刚出版的一个不出名的诗人,你们可能没听过他的名字。”
“拜伦。”
有人友情援助告诉我准确答案,我低头浅笑,不住点头说:“是的,是的,这完全是我想要的。”我紧盯皮特,看他苍白的脸从怀疑到微微不悦,笑着咬唇,对威伯福斯说:“你的朋友记忆力真好。”
甜心们猜一猜女主到底证实了啥,皮特又是咋上当滴?下一章晚上更
If I should see thee,
after long years,
How should I greet thee?
With silence and tears.---------------------By Byron
另一种版本的翻译:事隔多年,与汝再次相遇,以何面对? 或以眼泪,或以沉默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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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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