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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我” ...

  •   我在黑暗中醒来,发现自己正躺在杂物间的地上。

      地上打翻的污水浸湿了我的衣服,正散发着阵阵馊臭,我正是被这湿意弄醒。我挥开萦绕在脸前的小虫子,摸索着找到门所在的位置,使劲推了推,它丝毫没有松动的迹象。

      我是怎么到这儿来的?

      头痛欲裂,我靠在门后,使劲拍了拍脑袋,这时碎片般地记忆才浮出水面,我想起事情的始末。

      屋子里没有窗户,我无从得知现在到底是什么时间,所以没办法推算自己在这里昏睡了多久。

      在我昏睡倒在这间屋子之前我正在拖地,我妈在外婆房间里打碎了装满水的水杯,而外婆患有严重的风湿,哪里受得了床底下那一大滩水,于是在我妈的示意下我用拖把将水沾干净。

      然后提着装着污水的桶回到杂物间,那里面有地漏,洗干净也好直接存放拖把。

      我把拖把杵进水桶里,没来得及提起来,接着就失去了意识。

      我回忆着,活动了一下肩膀,脖颈间传来一阵剧痛。

      万万没想到,我竟然是被家里的某个人打晕关在这里面。

      怎么可能!我挣扎着站起来,敲打着那扇结实的木门,嘴里跟着大喊:“放我出去!有人在吗?妈?爸!”

      可回应我的只有这间逼仄屋子里微弱的回音。

      我仍然没有放弃,整理好嗓子,继续奋力呼喊。

      依旧没人回应。

      这是怎么回事?我这时才真正开始感到慌乱:为什么没人在外面,为什么自己会被人敲晕锁在这间见不到光的杂物间,我的家人到哪里去了?这些问题像一枚枚钢针,钉进我的脑袋深处。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的嗓子已经嘶哑到没办法发出任何像样的声音,体力也不剩多少了。摇摇晃晃地扶着墙站起身,我睁大双眼在不见天日的房间里摸索着。我在地上摸到一个冰凉锋利的事物,用手仔仔细细将它整个摸了个遍,发现原来是一把小钢铲。

      我激动地向门的方向挪动,将钢铲坚硬的角插|进门缝中,企图把它撬开。可使出了九牛二虎之力,门都依然纹丝不动。

      我这才意识到打晕我的人将我关进这间屋子的用意:杂物间的门板虽说是木头制的,却比我长这么大见过的任何木门都要厚重坚实,防破坏程度甚至可以与防盗门媲美。这意味着这是这座房子里最难以逃脱的房间,我不可能从这儿逃出去。

      我止不住地颤抖,身上被污水润湿的衣物在这期间已经干了,但此时我出了一身的冷汗,体温随水分一起被蒸发掉了。

      决不能坐以待毙,我快步向印象中那个地漏所在的角落走去,几乎顾不得前面墙壁的存在了。所幸我立即就找到那个地漏,循着撬门的方法,果然,不费吹灰之力,我就将它撬了起来。

      只听“咔哒”一声,一束强烈的光从那个洞里照射|进来,我先是捂了自己的眼睛,等适应了光线,才模模糊糊将杂物间看清楚。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我在房间里堆放杂物的架子上发现一大箱面包和矿泉水,却找遍整个屋子都不见本应该在这里面的工具箱和去年我买来的切割机。

      这些发现让我有了一种非常不好的猜测——我现在浑身脏污,精神濒临崩溃都是拜我的母亲所赐。

      做出这样的猜想,我是有依据的。从外婆房间拎着拖把出来时,房子一楼的大门是紧闭着的,所以在这期间有外人进来房子的几率可以忽略不计;再者世间不会有哪个穷凶极恶的歹徒会在将碍事的人囚禁起来的同时还给他水和食物。

      房子里除开我共三个人:我那在半年前就瘫痪在床精神偶尔失常的外婆、老实本分的父亲和反对我婚事的母亲。

      答案显而易见又血淋淋般残忍,因为不赞成我的婚事,她毫不留情地把我关在这暗无天日的杂物间,并且剥夺了我从这里逃出去的一切可能。

      我脱力地滑坐在墙根,难以置信这样残忍地“把戏”竟然会再次上演。

      想起那只猫。

      那是只黑白相间的猫,肥滚滚毛茸茸的,可爱极了。是十六岁的时候李二送我的,他家猫生了一窝小猫。课间操的时候他做贼似的偷摸把家里小猫的照片给我看,花色纷杂的小猫挤成一团,或坐或躺地待在干草窠里。

      “挑一只。”我记得他眉飞色舞地跟我说。

      当然不会是因为猫他才这样,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我发现初中部学生堆里的信楚楚,她是我邻居家的小孩。

      “这只。”

      挑了只最胖的,告诉他因为好养活。

      放假那天下午,我就跟着李二去到他家接猫,回家的时候匆匆跟刘姨打了招呼,她还是那样瘦。

      从小猫堆里挑出它是因为它的眼睛最漂亮,当然不只是因为它长得最胖。

      给它取了个名字,我叫它“小朋友”。

      把它带回家的第一天我妈说养猫很花费精力,我还要去上学,没有精力看顾好它。

      而在我琢磨着要不要带小朋友去上学时,她告诉我会替我好好照顾。加之接下来的两天他们俩相处得很和谐,于是我放下心来,安心地上学去了。

      半个月很快过去了,我满怀期待地打开门,在房子里搜寻着小朋友的调皮的踪迹。它应该长得很胖了,李二他哥每隔几天就会给他发小猫的照片,他告诉我这么大的小东西长势惊人,一天一个样。

      但我找啊找,几乎找遍了整座房子,直到我妈下班回家都没能找到。

      我问她猫呢。

      她忧虑的模样到现在还叫我恶心,她说可能从窗户跑出去了。

      然而第二天我就在房子后面一个覆盖着新鲜泥土的土堆里找到了死掉的小朋友。它小小的脸上糊满了红褐色的血,原本柔软蓬松的毛板结成一团,我见过这样的死状,在被毒死的狗身上。

      我没跟任何人说起这件事的真相,只是告诉来询问小猫情况的李二说丢了,他愕然,接着是惋惜。

      从此我知道他是单恋。

      至于我妈,她从来就是那样一副不管你说什么都不会反对的和善模样,从来不会直接否定你的想法,却也绝不会真正认同。她会以一种完全不伤及面子的做法让你断了念想,不一定是全部,但至少违背她意愿的想法最好早早地消失,否则那种叫人遍体生寒的“把戏”就会再次上演。

      这次也一样,倒也是我不长记性咎由自取。

      原本她是同意这门婚事的,看上去很喜欢程蝶,但我告诉她婚后我准备和程蝶搬出去,搬到她家那个大城市里去。

      那时候她一度尝试说服我,说我们两个在大城市生活压力会很大,但当时程蝶打趣着说生活有压力才会有动力。

      后来她也没跟我说什么,只是在我提起婚事的时候笑得很勉强。

      应该就是那个时候她记恨上了那个不服从自己的“外来人口”,怨她蛊惑了我的心,非要忤逆她以至于到了非离开不可的地步。

      我怎么也料不到她这次会这么极端,但这样也不是毫无对策。她不能关我一辈子。我会在这扇门下次开启的时候冲出去,再也不回来。

      当时天真的我是这样想的,于是这种幼稚的想法一度支撑着我的精神,一次次见证昼夜更替。但是等那一箱水喝完,门也如我所料打开了,我却失去了冲出牢笼的渴望。

      程蝶疯了。

      出去和她结婚的想法支撑着我在昏暗的小屋子里坚持了二十三天,出门便听见这个噩耗,这未免太讽刺了。

      坦白来讲,我并不是爱她入骨。可是我想跟她结婚,想像个男人一样保护她,此刻全部成为奢望。

      我不知道她到底用了什么法子,让事情发展到现在这个魔幻的地步。

      那应该是一个下午,从地漏那个透光的空洞得以推算出。我浑身像稀泥一样,软得扶不上墙。

      就在这时,忽然有碎屑掉落在地上的声响,在这个寂静的斗室里尤为清晰。我用指甲抠着粗糙的墙壁支起上半身,像一条虫子一样艰难地蠕动着爬到门后,我知道,它要被打开了,我即将重获自由。

      被囚禁这么长时间,我不知道自己现在究竟是什么样子。但经由门外握着把手的我的父亲脸上出现的愧疚不忍,我明白了自己此时的面目可以说是惨不忍睹,也明白了他充当了我妈的帮凶,说不定还是他动手打晕的我。

      不重要了,都不重要了。我终于受到“赦免”,得到自由。

      吃了一箱的面包,我没有一丝力气,但仍旧用四肢在地上磨蹭着前进。这丝毫不损失我的尊严,我就以这种姿势爬到朱红的门边,看着门缝外既熟悉又陌生的风景,嘴唇突然刺痛起来,原来是干涸的嘴唇裂开了,因为我笑了起来。

      后来关于程蝶的事情我怎么也记不清是怎么回事了,就只知道她跟着父母回到了北方,再也不会回来。而我也不会去找她。

      好好吃了几顿饭,我的体力恢复了不少,也能够轻松站起来。在别人的眼中我性格变得温润起来、变得爱笑、变得乐于助人,有人说这是我妈的功劳,多亏她慧眼识人,赶走了儿子身边的“坏女人”,由此我才变得“更好”。

      从此我就像一具有温度尸体一样活着,直到再看见那双眸子,我不能够用任何语言来形容它。

      因为它我瑟缩着一点一点捡回破碎的尊严,渴求用完整的身躯拥抱那个少年。如果这是一种重罪,那么我将不再渴求任何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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