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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杀破狼 ...
不过这只是水流引起的错觉,黑斑仍在原位没有动弹,我两眼一直盯着,心里想这就是真的夜郎王吗?他是怎么把自己弄进朱砂里的?
想到这儿,一个急转弯猛地将我拉了回来,向前飞奔的骆炀忽然转了个诡异的弯度,欢天喜地地朝右手边奔了去。
视线随他转移,看到的是一件我从未见过的器物——它的中间是一面浑圆的巨鼓,直径足有2米,两边分别有三面小鼓对称,七面鼓全都由青铜铸就,被木制的支架支起。
这种组合方式让我立刻想到了编钟,所以就姑且称之为编鼓吧。
整个编鼓至少有3米之高,支架顶端还搭成了一个类似日本神社前的鸟居门的样式,上面摆放着各种银雕的虫鱼鸟兽,就像苗族姑娘头上的银饰那般琳琅满目。
青铜和白银的组合,使编鼓既不失古朴,又显得华丽脱俗,不似其它王墓,非金既玉,给人的感觉就一暴发户。
而这编鼓,分明就是我和骆炀还呆在最外面一层时,所隐约见得的轮廓,可是——
我转头向上看去,这里距离最外层少说有五十来米,又隔了这么多横七竖八的竹子,在没有光照的前提下,没有人能看得这么远,即便只是一个轮廓。
在转头的瞬间,我便看见对面也有一件编鼓,但摆放的位置和这一件并不对称,又寻望一番,便看见了第三件编鼓,就在刚才那个坑的右侧不远处。
而且,这种坑也有三个。
俯瞰的话,三个坑与三个编鼓正好围成一个向□□斜的六芒星,哥正站在这个六芒星的中间,仍然盯着朱砂里的人形黑斑。我不由感慨只要这两个家伙不掐架,夜郎王墓其实也挺安全的。
这种布局一看便知又是一个法阵,我扯扯骆炀的袖子,用手指划出来,问他这又会召唤出什么,我们会不会有危险?
骆炀挑眉看着我说:“你还真当夜郎王是召唤师了?这不是阵,而是局。”他指着这片巨大的场地,“这三面青铜祭鼓代表了夜郎王的命宫,看见没,祭坛上刻着一个北斗七星。”
这时我才注意到脚下石灰色的岩石上刻有花纹,是和这三个坑一样大的圆形,从我们摔进去的那个坑一直连到另一个,中间还有众多日月星辰交错,但有五个大圆雕刻得十分显眼。
骆炀指着刚才那个坑说:“那是北斗第一星,”又指着与之对应的,在我们右上方的另一个,“那是北斗第七星,二十八个穴位对应二十八正曜,那么这两个穴位分别代表的就是贪狼星和破军星,而那一个,”
他指着我们正对面,但由于距离太远我看不见那个穴位的确切位置,“就是七杀星,七杀、破军、贪狼三星在命宫的三方四正会照,正是所谓的‘杀破狼’格局。”
我听得目瞪口呆,心说杀破狼居然是这么个玩意儿,我说:“那夜郎王在他的命宫里布下杀破狼是什么意思?”我直觉这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事。
骆炀却笑着说:“你没听说过一句话吗?三星聚合,天下易主。这个夜郎王,他想造反!”
我吃了一惊,顿时想起看过的大火壁画,看着朱砂中的人不可置信道:“不是吧?搞了这么半天,原来真正的夜郎王居然是个篡位的巫师?”
骆炀搂着我的肩膀:“不错,而且他让这三位亲信带上银面具,正是为了防止猎头。古夜郎人认为银乃驱邪之物,金反而会吸引恶鬼,所以据我推断,刚才那个戴金面具的人,就是被篡了位的夜郎王。”
我恍然大悟:原来千年前的那场大火,正是由于这位嵌在朱砂里的巫师谋反篡位,亵渎了当时的夜郎王,那位王肯定使用了某种巫术或武器,制造了一场毁天灭地的大火,企图同归于尽。
而且很明显,那时的夜郎人并不太承认这个篡位者,否则他也不必死了之后还布下这个局。
或许这也就是夜郎国为何神秘消失的缘由,一场大火烧尽了财富,还有一位凶残的篡位者鱼肉百姓,把他们变成僵尸达成自己的野心,结果造成国力急速衰落。
最后,落得个一夜亡国。
我一边想一边和骆炀朝祭鼓走去,抬头便看见支架顶端下还挂着一排东西,支架差不多有5米高,随着视线的推移,我渐渐看清那并不是什么金银珠宝,而是一颗颗已经发黄了的人头骨。一阵风吹过,带起这一排头骨一齐晃动,就像挂在编鼓上的人头风铃,响起一串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
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就在那面最大的铜鼓下方竟然坐着一个人。
原来骆炀所说的三位亲信是指这个,祭鼓下都会坐着一个人,但三面祭鼓却只有两人。
那个人背对着我们,穿着已经变成布片的衣服,露出死灰色的皮肤,头埋得极低,几乎让我以为他被砍了头。
尽管如此,还是能从衣饰上辨认出浓厚的异域色彩,他戴着繁琐的银项,很有苗族风味,却又穿着彝族那样的长裙。我敢肯定,假如这一身衣服没有腐烂的话,观赏及研究价值都绝不逊色于马王堆出土的丝帛。
很快,我就被骆炀拉着跑到了这人背后,我看见这人的头发极长,一直拖到了地上。近看之下,我发现这人的皮肤上竟带有很多红色的,铆钉状的小结。
刚开始我还以为这人有皮肤病,过了一秒才惊觉:犀牛皮,这个人身上裹的是犀牛皮。
我赶忙拉骡子似的拉住骆炀,结果反而被这匹骡子拉了过去,看到了这人的正面。毫无光泽的黑发中泛着耀眼的银光,这人的脸上戴着一张银色面具,由于王后娘娘的刺激,现在我一见到犀牛皮就习惯性往下看,不看不要紧,一看之下差点吐血——这、这竟然是个女人!
再往下的部分被衣饰遮住了,不知道是不是个孕妇,想起那堆恶心的大鲵和巨齿蛉我就心惊胆战,忙叫骆炀往回走。
谁知他此刻两眼金光大展,死盯着支架顶端的银饰,恨不得能化成几道利剑射将下来,全然一个职业盗墓贼。
看不出这小子这么财迷心窍,我冷嘲热讽地说瞧你那一脸的资本原始积累,不要给我说你要把这些银子偷回去充军饷。
骆炀抬起下巴不屑道:“谁说我要偷这些银子了?”
我说行,你不偷,直接抢。
“小爷我对金银没兴趣,俗气。”骆炀两眼眯成一条线,奸得就差把烫金檀香扇了,手指指向顶端,翩然说道:“入了我眼的,是那个。”
银饰实在太繁复,挡住了我的视线,只能看见一个黑乎乎的影子,像是一个立起的牛角。
骆炀将九节鞭一甩,转眼便将这东西取了下来。我一看就知道这是酒器,苗族经常用的牛角杯,但这似乎又不像是牛角做的,通体漆黑,并且黑得很纯粹,从泛出的色泽就能看出此物绝非凡品。杯身上雕刻这一圈又一圈的花纹,绘的是竹王传说。
我有点好笑地看着他,说你眼光果然独到,金的银的都不要,偏偏要这么个一抓一大把的贵州旅游特产。
此话一出,骆炀忽然瞪起眼睛,一只手指着我:“你你你你!……”
看他这样我才知道我刚才的样子有多傻,他捧着这个牛角杯,如同基督徒捧着一本《圣经》,庄严地对我说:“宝贝儿,你知道这是什么吗?这可是每克价格是黄金的20倍,被拍出600万人民币的犀角杯啊!你居然告诉我这是一抓一大把的特产?”
最后一个问句是用非常轻,非常轻的语气说出来的,听得我不由自主咽了口唾沫,倒退三步,被他手一搂邀回,舌头在虎牙上一舔,道:“我忍不住了,我现在就要给你恶补。”说着就饿虎似的扑了过来。
一个“咔”的声音和我一个巴掌“啪”的声音重合,我和被抽歪的骆炀同时转过脸去,只见我哥一只手紧握那把插在朱砂里的唐刀,看他的表情似乎在很用力地抵着什么,随后另一只唐刀也“锵”一声刺了进去,巨大的力道溅起一片水花。
我注意到那块黑斑明显了很多,这人的五官甚至都显露了出来,就像被封在血红色的冰中,而当我看见另一样东西时,冷汗顷刻间就流下来了。
那是一截手指,一截刚露出瀑布,乌黑暗淡的手指,正指着哥的眉心,仿佛是一种不怒而威的警告。
朱砂里的这个人,居然在向外移动。
即便哥双手都用上了,他的表情也依然不怎么轻松,看来这个人不仅气势大,力气也很大。
直觉告诉我这肯定是骆炀搞的鬼,赶忙叫他把犀角杯放回原处,他却耸耸肩道:“这可真不关我事,夜郎王是从血龙破锄第一圈太极晕时就开始移动了,要不是你哥刚才那一飞刀,我们还没拿到犀角杯就全军覆没了。”
看着哥愈显吃力的样子,我心急如焚,连哥都搞不定这个夜郎王,他一出来我们就只有GAME OVER的命,这就叫剧情必输战。
我冲过去相帮他一把,骆炀却杵在原地一动不动,我又像拉老牛一样拉他,他把玩着手中的犀角杯,说:“冲过去是没用的,我们就算把夜郎王捅回去他还是一样会走出来,况且你没看到那些吗?”他用犀角杯尖尖的杯底指着瀑布,“那些流过朱砂的水带有很强的腐蚀性,我们过去,只是送死。”
我不可思议地看着哥,他的周围飘着一层白雾,起先以为是水汽,现在才知道原来是变质后的水在挥发,我立刻想到哥被这种水腐蚀了的登山鞋,果不其然,那双鞋边都没好样了,不过被腐蚀过的地方似乎都没有再起反应。
他深蓝色的衣服上甚至还有几个孔,像被烟头烫出来的一样,但他本人全身上下一点皮毛都没损伤,尽管这对我来说是天大的好事,但我还是不由觉得奇怪。
不管是朱砂的毒性还是腐蚀性,还是食人竹的消化液,这些致人死地的因素对他通通不起作用,可以说,他天生就克这座墓。
也许是我看着哥的眼神太古怪,骆炀忍不住说:“别看了,这是因为你哥的体温低于常人,达不到这种朱砂的熔点。”
他将犀角杯抛起来又接住,却迈开步子向哥走了过去,“那种能冻结一切生命的能力已经开始反噬他的身体,如果他无限制地使用下去,最终也会和那些被他干掉的人一样,变成一团面粉。”
也就是说我哥会因为那种特异功能而死?我就像被一只手揪住了心脏,窒息了一瞬。
说实话,我从没想过哥会死,即便是失踪了六年我都没想过,在那六年里我潜意识知道他一定会回来,如果告诉我他已经死了,结果我不敢想象。
眼看那截手指离哥只有几厘米,马上就要碰到他了。
此时骆炀刚好站住脚步,我看见哥就站在一米外,举起一只手握住那把飞着扎进去的刀,另一只手肘弯曲像在捅人,如果不是这只手臂在微微颤抖,我根本就看不出他在用力。
哥双眼一直盯着朱砂里的这个人,气势与之不相上下,更不把那截手指放在眼里,同时也没有把我们放在眼里。
骆炀正接住掉下来的犀角杯,说:“易允,我们来做比交易吧。”那神情简直比翻身农奴还得意。
这不是疑问句而是陈述句,表明他没有和我哥商量的准备,“你只要答应我一个条件,你就能得到三件东西,非常划算。”
哥依然没有反应,连正眼都不屑给一个。骆炀晃了晃手中的犀角杯,自顾自地说了起来:“第一件,1800万人民币。”接着用手指着哥,“第二件,你的性命。”
最后,手指落到我身上,说:“第三件,你弟弟。”
等他说出这句话,哥才用眼角瞥了瞥他。他很满意地继续道:“去年拍卖会上那件明末方弘斋犀角杯拍出了600万,想必有你的一份吧?我就抬这个价,拿了这三个犀角杯。”
这话说得霸气非凡,有种一掷千金的豪气,还不等我叹服,骆炀马上就眯起眼,看着犀角杯笑道:“当然,□□。”
今天没睡午觉赶出这一章,继续可能有BUG= =
没存稿又要考试,这日子可怎么过啊~~~(祥林嫂状)
周末更,至于六还是天……看天意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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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杀破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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