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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殊为未允 ...

  •   我看着哥的眼睛,那种蕴含着的复杂情绪荡然无存,是真正的空洞无神,就像两个只是散发着幽光的黑洞。
      但当时的我并没有气愤,惊疑,或者不可置信的感觉。
      因为我相信他,相信他不论何时何地都会保护我,绝不会伤害我。
      他一定有这么做的理由。
      我这样告诉自己,已经不是对他的信任,对自己的安慰。
      而是一种本能。

      “哥,你要杀了我?”我问得很平静,连自己都暗暗咋舌。
      其实这一刻我反而希望哥被控制了,那空洞的眼神就像一个机器人般毫无生气。但他移开了自己的视线,每当他不敢与我对视时,他就会这样逃避。
      这代表他还是我哥,还是那个易允。
      没有变,没有被任何事物控制。

      “他当然不会杀了你。”洪老七走到哥的身后,似笑非笑地打量着我。
      我已经察觉不到他身上的死气。“他会像六年前第一次使用这种力量时一样,让你的记忆消失。”
      我怔怔地看了哥几秒。
      原来是他,让六年前那一晚的记忆消失。
      突然一个激灵,我想起了不久前,我们第一次做的那天。
      他把我右耳垂上血红的耳钉变成了宝蓝,现在依然在黑暗中散发着晶莹的光彩。只不过没了往日的剔透,而是与他的眼神一样无力。
      我问他:那你还能让什么消失?
      他说:很多。

      回到现实,我扯出一个自嘲的笑容:“原来我是无籽西瓜。”
      哥的眼睛里有一丝闪烁,我却坦然地闭上了双眼。
      他第一次使用这种力量,竟然就是让我失忆。
      尽管这么做也是一种保护,一种接近伤害的保护,我也不怪他。
      只不过是与六年前一样,再次忘记这个不愉快的事情,没什么不好。
      至少他仍在保护我,用他自己的方式。

      然后我听见一个声音说:“二爷,这次你必须做得彻底一点。你也知道,你的力量有副作用,如果使用的次数太多……你也不会希望看到聪明伶俐的弟弟,变成一个植物人。”
      洪老七的语气中有些遗憾:“让他彻彻底底地忘记你吧。”
      抓住头部的手突然一紧,我倏地睁开眼,对着洪老七说:“你要我忘记我哥的存在?”
      洪老七笑着摇摇头:“不,单只忘记一个人是不可能的。”
      一股凉意袭上心头,我的嘴唇不由颤抖起来:“你……你要抹杀掉我全部的记忆?”

      “对,我们打算让你一觉醒来,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洪老七看了我很久,才递给哥一个眼神,示意他动手。
      冰冷的手掌捧起我的头,我大叫出声:“不要!”
      再也无法平静下自己的思维。
      我拼命地想挣脱开这双曾经温暖,轻柔地抚摸过我每寸肌肤的手。

      “哥,我求求你,我不想忘记你,我不想忘记我是你弟弟……我是易殊,我不想变成别人!”
      他的手背已经被我抓出了一道道血痕,但不见松懈。
      我负隅顽抗,却仍是徒劳。
      我感到一股令我恐惧万分的晕眩,眼眶里全是泪水。我睁大眼睛不让它涌出,眼前这张熟悉的脸越来越模糊,好像正离我远去。
      “我不会忘记的!我答应过你,不在别人面前流泪。”
      他一直在颤抖的手,此刻微微顿了一下。
      愈发浓稠的晕眩感让我不得不放弃抵抗。

      泪水仿佛正在倒流,顺着喉咙一直流到心脏。
      我伸出双手捧住他的脸,好让他能清晰地烙印在我脑海中,永远都无法消失。
      “我们……还要结婚……”
      手指上的戒指依然散发出淡蓝色月光,但是他却毫不留情地摘了下来。
      戒指掉在地上划出一个光圈,然后静止如同一汪死水。
      那个递给我蓝丝绒盒的人,穿着亮黄色的鸡仔围裙,在黄昏中牢牢抓住我的手腕,让我迷恋到无法自制的人仿佛浸了水的墨画,正一点一点褪去颜色。

      “我说过,我会让你走……”
      如果我知道让你走的结局是这样,那天晚上我绝不会答应放手。

      “你让我别过问你的事……我也做到了。”
      “因为你说看到我痛苦你会比我痛苦更多倍,所以我发誓要变坚强……”
      “我一直要自己知足……我一直听你的话。”
      用尽全部的力量将手指嵌进他的皮肤。
      我努力维系起来的坚强被他轻而易举击垮,不值一文。
      脑海中不停闪过与他在一起的画面。
      一起推着购物车逛超市,一起喝酒时大红大紫的形象,一起坐在床边听我弹唱,一起吃我煮的宵夜……
      还有一起生活了十一年,那些我无论如何都抛弃不了的回忆。

      我不要忘记,我不想忘记。

      眼前的一切已经没入了黑暗,我赶忙用手去抚摸他的脸,努力记住这每一寸的感觉。
      “到底是我做错了什么?你要这样对我?”
      我连说话都力气都消失了,黑暗铺天盖地袭来。
      狂暴的雷雨声渐渐飘远,好像这场大雨即将结束。
      一只手在我耳边轻轻摩挲,我听到那个低沉的声音。
      “你没有错,错在我……”
      我要连他的声线也记住,他抱着我的时,常常会贴在我耳边低语,叫我小殊,一遍又一遍。
      湿热的气息,咒语般迷离的语调。

      我还记得这种语调只出现过两次,一次是他穿着白色阿玛尼,我第一次主动亲吻他时;还有一次,是在我们第一次做的夜晚。
      那两次我都没有听清他在说什么。
      这一次我听得很清楚。
      可是,我马上就会忘记。
      他说的是:“我爱你。”

      周围伸手不见五指,我想睁开眼,或许已经睁开了。
      身体变得很轻,好像被剥夺得一干二净,如一粒灰尘飘荡。
      我听到一个轻缓的脚步声,像从远处传来似的空洞。
      脚步声停了下来,我感觉面前好像站着一个人。

      “你是谁?”他问我,声音好熟悉。
      我抿着嘴唇,尽力从脑袋里发掘出词语。语气中却带了一丝犹豫,似乎害怕遗漏了什么:“我是……易殊?”
      “不对。”黑暗中突然探出一张脸。
      我瞪大眼睛,刚被发掘的脑袋一片空白,“我才是易殊。”
      我想大叫,却发不出声:不,你不是易殊!我才是——

      “我才是!”

      我被自己尖锐的叫声吓醒了,引入眼帘的是一个目瞪口呆的男人,面色发白,似乎受到了不小的惊吓。
      “小殊?……”这个男人轻声问道,生怕吓着了我。
      时间仿佛静止了流淌,一瞬之间我回想起了很多东西,但又好像什么也没有想。
      我盯着这个男人看了很久,才说了两个字:“爸爸?”

      他顿时松了一口气,高大的身躯垮塌了似的坐到床上:“臭小子……没事就好。”
      灿烂的阳光洒落进屋,像一片薄薄的轻纱。
      清风吹过一条藤蔓,翠绿的枝叶干净得一尘不染。
      “我睡了多久?”脑袋里隐约闪过几个电闪雷鸣的画面。
      老爸说:“一天了。”

      静了好一阵,我才再次缓缓开口,声音轻到像在问自己:“我哥呢?”
      老爸脸色一变,双唇紧闭,仿佛接受了早晚会来的厄运般。
      “走了。”
      我猛地跳下床,却被他一手抓住:“回来,你的头痛还没过去。”
      大手立即被我甩开,老爸沉沉说了一声:“回来!”
      声音不大,但威信十足。

      我站在门边,头晕目眩的感觉果然慢慢出现,深吸了一气:“爸,他昨天居然要消除我的记忆。这样做,我会连你是谁都不认识!”
      “可你现在还知道我是你爸。”少有的严肃语气。
      他将我拉回床上,一字一句地告诉我:“你哥,不会再回来了。”
      我微微怔了一秒:“我会把他找回来。”
      老爸的声音愈发沉重:“小殊,他为你做了这么多,你就不能体谅一下他吗?”

      “那他什么时候体谅过我?”我咬着牙,头疼得更加厉害。
      “我体谅他不相信我能保护他,但他怎么可以不相信我能保护我自己?在他眼里,我就无能到连一个丧失记忆的人都不如吗!”
      我用双手捂住脸,深深吸气以缓解剧烈的头痛,可再剧烈的痛也比不过他昨天的只言片语。
      他说这一切不是我的错,错在他……
      错在他爱我。
      我们错在哪?错在我们都是男人,是亲兄弟吗?
      如果是这样,你为什么还要回来?让这个六年一直延续下去,让我死了这条心。
      总比得到后又被生生夺去,好太多。

      “他这么做,就是想让你把他给忘了,”老爸的声音从旁边传来,夹杂着一丝很轻的叹息,“或者,只把他当成一个哥哥。”
      我抬起头来,有些难以置信地看向老爸。
      他知道我和哥的关系……
      老爸揉了揉我的头发,对我扯出一个极其无奈的微笑:“臭小子,你知不知道你们两个的名字是怎么来的?”
      也没有等我有所回应,他便自顾自地说了起来:“我还在研究院时写了一篇有关地震探测的论文,那时我年少轻狂,觉得这篇论文一定能成为地质学界的相对论,我不但是爱因斯坦,还能拯救数以万计的生命。”
      浓黑的眉毛挑了挑,眼角的皱纹也跟着上扬。

      “不过这篇论文得到的几乎都是负面评价,我的导师也只给了四个字。”老爸竖起长满老茧的手指,“殊为未允。”
      殊为未允。我在心底默默念了一遍。
      “我以自己的文言文水平揣测,这四个字的意思是‘太特殊以至于不被允许’。因此进了地质队后,我就告诫自己要先被世人所允许,才能去另辟蹊径。”
      头痛稍缓,思维有些飘渺。
      我说:“所以,先出生的儿子就叫易允么。”

      老爸没有点头,亦没有否认,话锋一转:“结果我才发现我一开始就错了,那四个字根本就不是我所理解的意思。”
      阳光照在他沧桑的面容上,带着黄昏一般的安详。
      我静静地等接下来的话。
      他的嘴角忽然露出一抹自嘲,笑着说:“那四个字的意思,其实是‘完全不被允许’。”
      话音如同尘埃落地,清晨的阳光里还有数不尽的微粒,就像要对一个人所说的话,多到让你看不清,道不明。

      待头痛终于过去,我站起来面对太阳,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
      “老爸,我得感谢你为我取了一个好名字。”我一边说一边做深呼吸。
      见我原地满状态复活,老爸有些气恼,但还是笑出了声:“臭小子真没文化,跟你含蓄不得,我的意思你和你哥……”
      “我知道,你在我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明白我会毁了我哥。”
      一句话打断,让他哑口无言,“我也知道,你肯定不会告诉我原因,所以我要自己去找。”
      换成老爸听我把话说完。
      我转过身,看着他说:“老爸,你的文言文确实不怎么地。你难道不知道,‘殊’字还有一个意思是‘竟然’?”
      “‘殊为未允’这四个字,难道就不能翻译作‘竟然不被允许’吗?”

      随着我的声音,老爸的脸上逐渐流露出惊讶之色。
      “你一开始就误解了你的导师,也误解了我。你和哥犯了同样的错误,都把我看得太低。”
      然后老爸没有搭话,他摇了摇头,便走出门去。
      不是无奈,而是欣慰。
      我想我大概已把这位以顽固出名的地质人说服了,我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对了老爸,你……你不介意我和哥的关系吗?”
      他在门边停住脚步,回头对我只说了一个字:“命。”

      当我听到这个字时,心被狠狠触动了一下。
      二爷爷也曾经这么对我说过,一模一样的口气,一模一样的表情。
      他说我哥被诅咒,我回答他即使如此他也是我哥;老爸说我哥再也不会回来,我回答他所以我要去找。
      两人似乎都看清了我的意图,知道阻扰无用,便听天由命。

      难道我和我哥,其实是天生一对。但由于他投错了胎,变成了男儿身?
      我抽搐着嘴角想。

      可想着想着,胸口就越来越闷,像吞了一颗石子似的难受。
      昨晚让我最心痛的,并非是抹灭我的记忆;而是他摘下戒指丢在地上时,眼睛里竟无一丝波澜。我那么痛苦,他不是也应该很痛苦么?
      戒指掉落时的清脆响声,还有划出银色的弧线仿佛都在眼前。
      我忽然一个激灵,四肢铺地趴着张望,靠着昨夜依稀的记忆找了起来。

      爬进了沙发底下,由于哥的洁癖症,就连这种看不见的地方都被扫得一干二净。很快我便看见一个环状物体,激动之下一头撞上了硬邦邦的沙发底,我龇牙咧嘴地退出来,摊开手掌一看,果然是我的戒指。
      阳光下依旧散发着淡蓝色光晕,一如月亮的清冷与暖意。
      让我想起我哥,总是冷冷淡淡,却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最温柔的一面。
      想紧紧握住这枚戒指,但又害怕一旦用力它便碎裂。就像被太多东西所缠绕的我们,轻轻一动,就会裂开。
      这时我才意识到,我完全误解了他。

      他明明清楚他的力量对我无用。
      他这种人,如果真要让我绝望,又何必还要说他爱我,又留下这枚戒指?
      眼眶逐渐有些湿润。
      他是在演戏,演一出琼瑶苦情戏给洪老七看?可洪老七又不是让他如此忌惮的人。
      我想起洪老七昨天说的一句话:我是被差遣来,监视你哥这条狗的人。
      哥所忌惮的,是那个顶爷。

      纵然这个人在我脑海中是一片空白,但他仿佛就是空气一样无所不在。一个我素未谋面的人,却将我和哥狠狠玩弄于鼓掌之间,足以见识他的厉害。
      我对这个陌生人的惧怕与恨意,竟然超过任何一个人。
      我意识到得趁现在还来得及,赶到那个叫哈巴什么的地方去。
      那个地方是我目前唯一的线索。

      但是到了这个时候,我才明白世界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X籍华人。
      首先,光是办理护照就得花15天的时间;其次还有签证,不但花时间还花钱;更有甚者还要办理非偷渡证明。
      恐怕等这些东西一一办齐之后,我的一腔热血就只剩一盆死灰了。
      不得已之下,我抢了飞鱼的护照和美国签证。
      当他听到我要去的地点时,一口功能饮料喷了老远,说:“兄弟,看到门口的‘□□’俩字没?不要怜惜你的话费。听说被俄国大兵抓到后,他们会给你打一针,一年后你就可以魂归故里了。”
      我说你就危言耸听吧,我又不是特务。
      他说你至少得打扮得像个游客之类的。我一听有道理,又去置办了一套户外运动装备,相机挎上脖子,全然一只驴友。

      买了一张到北京的机票,我五位数的小金库顿时缩水。
      晚上我摸着月光石戒指睡不着,一直在想象哥看见我的样子,是惊讶,愤怒?还是一如既往的平静?
      其实能不能遇到他根本没有保证,但我总觉得自己这样努力,这样不顾一切,总会有回报。
      次日自己坐车去机场,接到老爸警告:臭小子,你最好给我注意点。要是被遣送回国或者偷渡失败,老子是不会去大使馆或者太平间认领你的。
      我想起飞鱼说的“打一针”,心说难道此去真是命悬一线?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一张到哈巴罗夫斯克的机票。”
      “先生,请您摘下墨镜和帽子,还有您的扇子不可以挡住脸。也请您取下脖子上的围巾……”
      “我阳光过敏。”
      “……是这样的,先生,不是您的护照和非俄罗斯签证,我们无法为您办理登记手续。”
      我把墨镜帽子一扯,“那到哈尔滨总不需要护照签证了吧?!”

      美妙的原计划宣告失败,我只好先去哈尔滨,再坐火车蜗牛似的挪到边境。
      一天的飞机,一夜的火车。我就看着信用卡里的钱跟飞机火车外的风景一样,急速后退。
      我不由自主地想起骆炀在墓里时,对我哥说的几百万几千万。
      然后又想起他的洗衣粉小灵通。
      世界三大守财奴该退位让贤了。

      天蒙蒙亮时,我终于从绿皮火车上跳下来,站到了中国的极东——抚远。
      这里是“新中国第一缕阳光照耀的地方”,离我的目的地只有60多公里,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县城,因为和哈巴频繁的口岸贸易而发展起来。
      抚远口岸很好找,看哪个地方高个子白皮肤的俄罗斯人最多,哪里就是口岸大市场。
      而当我兴致勃勃地看见那气势恢宏的联检楼时,心里顿时凉了半截。

      从早上六点开始,口岸市场便是人山人海,商品琳琅满目,络绎不绝。所以海关和边检的力量实在是没得说。
      站在人声鼎沸的联检大厅里,看着那一排排边检人员和海关巡警,我无比惆怅地抱着背包,靠在一根石柱上。为了不显眼,我还随手拿了一张报纸翻看。
      看来什么落地签证,蒙混过关的想法是既天真又不切实际,我注定要当一名偷渡客了。
      听说偷渡的蛇头通常很难察觉,他会捧着本书,看似无所事事地东张西望,一旦发现目标就会盯准,然后会不知不觉走到你身边询问。

      我扫了一眼前方的座位,大多是拎着大包小包的俄罗斯人。
      没过多久,我就发现一个很可疑的人。
      他看上去只有二十来岁,戴着副银边眼镜,倒挺斯文。
      虽然我看不清他的眼珠是否在乱瞄,但有一点很明显:他手上的《三国演义》拿反了。
      而且这个人也看到了我,我们不动声色地对视了一阵,他居然就向我走了过来。
      我心说这肯定就是蛇头没跑了,这些蛇头毕竟是□□,想到这里难免有些不安。
      眼见这人越走越近,我也逐渐看清那两块镜片下的眼睛,竟隐隐透着一股凶恶。
      咽了口唾沫,等他走到我跟前时,我鼓起勇气说——

      “多少钱?”
      嘴巴还没打开的我一愣。
      “你是蛇头吗?偷渡到哈巴需要多少钱?”
      我瞠目结舌地看着这个人,他说话这么敏感也就罢了,重点是……
      你能不能说小声一点啊!?

      这时,旁边一位俄罗斯大叔,拎着一包大白菜站了起来。
      我心说糟,要被告发了。转身欲溜之际,只听这位高鼻深目的俄罗斯人,用标准的东北话说道:“二位,有兴趣跟我走一趟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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