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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千秋万岁 ...

  •   雨季总是漫长的,曼莎在卧室的窗边画起了画,丹雅安安静静坐在一旁。曼莎画上是可爱的小动物,漂亮的小姑娘,曼莎下笔很重,这不是她想画的,但她知道这是丹雅想看的,她想画难看的花,断手断脚的人,鲜血淋淋的小动物,还有哭泣的自己。曼莎拿起红色的蜡笔,本来想涂在小动物身上,最终还是忍住了,在小动物旁边画了一朵小红花。
      痛苦和纠结中,曼莎迎来了自己的生日。
      坤昂为了哄她高兴,在当地最大的酒店给她举办了最豪华的生日晚宴,她被打扮得很漂亮,曾经那些熟悉的阿姨姐姐们围在她身边,说她好看极了,真应该去当女明星。曼莎看着几个阿姨跪在她面前递上珠宝供她挑选,看着周围一个个光鲜亮丽的女人,忽然想起花田里残缺的人们,他们的面庞重叠交织在一起,曼莎头疼欲裂,扬手打翻了那些珠宝。
      “滚!滚!都他妈的滚!!!”
      曼莎开始骂人了。
      朵洪听到动静赶了过来,蹲在曼莎面前说:“你就是被保护得太好了,姑姐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吃了上顿没下顿,不知道挨了多少打,早就开始做工挣钱了。多漂亮的衣服首饰,都给你了,还发什么脾气?”
      曼莎一把将自己头上的宝石皇冠也扯了下来,扔在地上。
      丹雅抱住曼莎,曼莎在她的怀抱里痛苦地哭喊着:“滚!都滚!我不要!不要……”
      不要有人在这里,不要有人在这里。
      朵洪不屑地哼了声,带着一群女人离开房间,这样的排场要是给珠达琳,她不知道会有多高兴,真是不识抬举。
      曼莎渐渐平静下来,她妆哭花了,头发也乱了。
      “我们一定会离开这里。”丹雅说,“刘叔叔不会不管我们,不要再发脾气了,好吗?”
      “嗯。”曼莎点头。
      坤昂当着所有宾客的面,送给她一把手枪当作生日礼物。
      坤昂说:“我们的曼莎小公主从小就有一个英雄梦,想要一把属于自己的手枪,现在,我就将这把跟了我十多年的手枪送给我最爱的女儿,希望她将来能继承我的产业,把我们的家族发扬光大!”
      宾客们响起热烈的掌声,曼莎麻木地接过手枪,小巧又沉甸甸的,在这里,不需要当警察也可以有手枪。
      坤昂的声音再度响起:“诸位,从黄阿婆带我们在这里立稳脚跟开始,我们开疆拓土,好不容易有了自己的地盘,现在,温玛家族占据了黄金港,他们把黄金港改叫千秋港,想要跟我们争地盘,你们说怎么办?”
      底下人纷纷表忠心。
      “跟他们争到底。”
      “这是咱们的地盘,去他娘的千秋港。”
      “还千秋,我看顶多两年。”
      “……”
      曼莎听到他们的声音,觉得有些吵,就拉住了丹雅的手。
      温玛家族时不时会找坤昂的麻烦,坤昂作恶的同时喜欢把自己伪装成救世主,温玛家族则是光明正大地奸淫掳掠,连装都懒得装。这里近九成红灯区掌控在温玛家族手中,家族财富不计其数,坤昂数次想要跟温玛家族合作,但他们嫌坤昂太清高,不想给坤昂脸面,渐渐地,坤昂和温玛家族势同水火,只差一根导火索,这里又会陷入混乱。
      坤昂振臂一呼:“诸位!诸位!他们有千秋港,我们就创造一座万岁城,看看我们哪个千秋万岁!”
      人们开始欢呼,曼莎握紧了手中的枪。
      忽然,一个服务生不小心碰到了曼莎。
      “抱歉小姐。”服务生弯下腰,在曼莎耳边小声说,“三楼的更衣室,会有人带你们从后门逃走。”
      服务生朝曼莎鞠了一躬。
      曼莎心跳很快,更衣室里摆满了礼物盒,保姆在房间里,等着给曼莎换上旗袍样子的礼服。
      丹雅跟在曼莎身边,保姆关上门,对曼莎讲:“我会带着你们利用绳索跳下去,后门有一辆摩托车,只要跨过边境就没事了。”
      “你是谁?”曼莎问。
      “苍岳边防检查站,我叫张子齐。”
      丹雅很紧张,曼莎看着面前的绳索,想也没想将绳索套在丹雅身上。
      “我在动作片里看到过。”曼莎帮丹雅系紧绳索,“你先跳下去等着我。”
      “曼莎......”
      曼莎:“快!”
      丹雅摇头,曼莎把她往窗边推,张子齐抱紧丹雅,从窗边一跃而下。
      曼莎见两人安稳落地,关上了窗。
      丹雅焦急道:“为什么?曼莎不跟我们一起吗?”
      张子齐刚要说话,转角忽然过来两个持枪的青年。张子齐没有别的选择,只好抱着丹雅跑起来。
      更衣室门口站岗的两个保镖听到了枪声,抬起脚要踹门,曼莎打开房门,保镖一个不稳,摔在地上。
      曼莎已经换好了水蓝色的旗袍礼服。
      “走吧,宴席就要开始了。”曼莎走在前头。
      两个保镖冲进更衣室,没有看到丹雅和保姆的身影。
      曼莎很清楚,如果她留下,丹雅可以走,如果她和丹雅一起,依阿爸的性格,两个都不会放过。丹雅是无辜的,她就只是边境村子里最普通的孩子,父母早亡,在边境线流浪,被曼莎捡回了果园。
      坤昂得到消息,满脸不解看向曼莎。
      “为什么不跟她一起走?”
      曼莎打量着金碧辉煌的酒店:“我可以去新加坡,可以去香港,可以去澳大利亚,为什么要去边境?”
      “好,不愧是我的女儿。”坤昂对曼莎十分满意,“来,认识认识你的长辈们。”
      说是长辈,其实是坤昂的手下。
      “这是你罗叔叔,原本是当地人,后来添了姓,就成了自己人。”
      罗佩登身边站着一个小男孩:“恭喜我们的曼莎小公主又长大了一岁。”
      曼莎麻木道:“罗叔叔好。”
      “这是你乔舅公。”
      乔桂和一脸老实:“曼莎,生日快乐。”
      “这是你赖叔叔,旁边的你该叫周阿姨。”
      赖瑞生像个斯文的读书人,周阿姨一脸温柔,身上的首饰叮叮当当散发着光彩。
      “赖叔叔,周阿姨。”曼莎像是台机器。
      周阿姨笑嘻嘻捏了捏曼莎的脸颊:“真是个可爱的小孩。”
      “阿榕。”赖瑞生制止道,“曼曼怕生,别吓着人家。”
      坤昂笑道:“她可不怕生,她最活泼,也让阿榕沾点孩子气,早日给赖家生个肥仔。”
      赖瑞生:“提起这个就来气,这个肚子不争气的女人。”
      周榕娇嗔道:“你要是床上争气,我的肚子不就争气了嘛~”
      赖瑞生:“孩子在呢,说这些干什么。”
      周榕:“其实我也知道,你在床上不专心,是在考虑怎么干掉温玛家族,为大哥分忧。”
      坤昂:“瑞生,你真是找了个好老婆,这么向着你说话。”
      赖瑞生笑道:“女人就这样,想什么说什么,从来不过脑子。”
      坤昂:“这你就不懂女人了,女人最擅长的就是当面把你的魂勾走,背后再捅你刀子。我们这辈人里属你年纪小,最单纯,你要是找东洲南州的女人,我这个当大哥肯定会担心她是不是卧底,不过阿榕不一样,阿榕是北方人,有缘千里来相会,你要好好珍惜。”
      赖瑞生:“大哥放心,我不可能沾东洲南州的女人。”
      坤昂:“那就好。”
      万岁城是在曼莎生日那天诞生的,坤昂在万岁城设置了重重的守卫,防备温玛家族,也防备苍岳边防。
      曼莎被送到了香港,她的身边始终跟着两个保镖。直到温玛家族被彻底解决,坤昂才把曼莎接回万岁城。
      曼莎已经十四岁了。
      她的身体发生了一些变化,赖太公见到她的时候,两眼都在放光。
      “太公。”曼莎穿着红色吊带牛仔短裤,一头齐肩短发刚刚好落在锁骨位置,她主动拥抱了赖太公,“好久不见。”
      赖太公:“我们曼莎这么漂亮,不去竞选港姐,真是可惜了。”
      曼莎笑道:“我长得不高,做不了Model,不如回来叫太公coddle。”
      赖太公并没有听懂她在讲什么,只是觉得她声音甜美,长得漂亮,是个有意思的小姑娘。
      “好啊,太公还记得你小时候总叫太公抱呢。”
      曼莎伸了个懒腰:“好累啊,我先去休息一会,晚上阿爸安排了接风宴,太公一定要来。”
      曼莎给赖太公留下一个娇媚的笑容,转身就变了脸。
      接风宴上,周榕挺着大肚子一脸幸福,赖瑞生小心翼翼扶着周榕,赖家已经很久没有孩子降生了,赖太公对这个孩子十分重视。
      周榕看向曼莎:“曼曼回来得正好,能和我们一起迎接新生。”
      赖太公笑道:“是啊,瑞生的生意做得越来越大,家里又要添丁进口,温玛家族没了,曼莎也回来了,万岁城真是喜事连连。”
      坤昂高兴道:“瑞生是我最好的兄弟,等孩子生下来,我送座金山都不够。”
      周榕开口:“这么多人听着呢,大哥要是不送金山,我可不依啊。”
      赖瑞生:“阿榕,惯得你无法无天了。”
      坤昂:“瑞生,怎么跟阿榕说话呢,我没开玩笑,这么多弟兄做见证,我就送一座金山。”
      周榕拍手鼓掌:“还是大哥豪气!曼莎也到了该定婚的年纪,大哥送金山,我就送上好的翡翠山,让曼莎公主风风光光的。”
      坤昂:“曼莎,还不谢谢周阿姨。”
      曼莎笑道:“翡翠山有什么稀奇的,要是钻石山,那才厉害呢,阿爸知道吗?钻石在香港可是天价,供不应求。”
      此钻石非彼钻石,而是一种纯度极高的新型毒品,产自万岁城,上面刻有钻石纹样,所以得名钻石。万岁城能在一众毒品供应商中脱颖而出牟取暴利,靠的就是钻石,有了钱可以购入更为精良的武器,收买更多的青壮,温玛家族在一次次火拼中逐渐衰落,也是因为钻石。
      坤昂眼中阴晴不明:“香港巴掌大的地方都供不应求,那香港以北,更加庞大的市场,会是什么样子?”
      曼莎:“是啊,大片的土地,大量的人口,可惜禁毒。”
      周榕笑道:“禁毒好啊,禁毒才能让钻石的价格翻倍。”
      坤昂摆摆手:“今天接风宴,不谈这些,来,饮酒!”
      曼莎举起酒杯,“不小心”把酒洒在赖太公衣服上。
      “哎呀太公。”曼莎赶紧拿来手绢,替赖太公擦袖子上的红酒渍。
      赖太公握住曼莎的手:“不要紧,去换一身就好。”
      曼莎笑道:“那我陪太公一起。”
      房间里,赖太公支走了所有人。
      曼莎穿着一袭红裙,她有些紧张,赖太公的手搭在她肩膀上。
      “真是个漂亮的姑娘。”
      曼莎一笑,摘掉自己头发上的饰品,撕开红裙,又狠狠扇了自己两巴掌。
      赖太公吓了一跳,曼莎跑出房间。
      “阿爸!!救我!!”
      曼莎扑到坤昂怀里,满座的宾客面面相觑,赖太公反应过来,大骂道:“小贱货!!你耍我!!”
      曼莎在坤昂怀里声泪俱下:“阿爸,太公欺负我。”
      赖太公气得声音发抖:“小小年纪学人家仙人跳,你......”
      嘭!嘭!嘭!
      三声枪响,赖太公倒在血泊之中,曼莎眼看着阿爸开枪打死了赖太公,宾客们安静下来。
      “不打死他,别人还以为我们万岁城没规矩。”坤昂看向众人,“是我做大了钻石的生意,是我灭了温玛家族,赖吉福早就是个摆设了,本来想叫他安心养老,结果他欺负我的女儿,那我一定要他死,有想给他报仇的,现在动手我算他忠心,过了今晚,再要报仇,就是叛徒,我不会放过他。”
      没有人说话。
      包括赖瑞生。
      赖吉福早就是个摆设了,谁会为了一个摆设,得罪万岁城真正的话事人?
      坤昂缓缓坐下,笑道:“好,那就是没有人要替他报仇,把他处理掉,继续我们的宴会。”
      “对对对,还要喝酒呢。”
      “我们听坤哥的。”
      “坤哥让我们干什么,我们就干什么。”
      两个黑衣人像拖拽垃圾一样把赖吉福拖出门外,很快,服务生过来清理地面。
      坤昂给曼莎倒了一杯酒:“曼曼,喝了这杯酒去换身衣服,舞会马上就要开始了。”
      曼莎接过酒杯:“好。”
      现场乐团演奏起舒缓的乐曲,男男女女跳起得体的交际舞,没有暴露的服装,没有狰狞的脸庞,谁能看出来舞池中旋转的都是毒贩呢?
      曼莎换了一身黑色裙子,这几年就像一场梦一样,不知道果园里发生了什么,阿妈还好吗?丹雅还好吗?这么多年,阿爸再也没提起找阿妈的事,他已经有了新欢,应该放弃阿妈了。
      舞池旁的沙发里,曼莎坐在坤昂旁边问道:“听说阿爸的新妻子叫瓦妮诺,她为什么没有来?”
      坤昂:“她不是我的妻子,这种场合她怎么能来?她要照顾你弟弟。”
      曼莎:“弟弟叫...陈书文?”
      坤昂:“是,陈姓书字辈。”
      曼莎:“我在香港的时候,听说大家族都有族谱,阿爸在外边混得这么好,也该写进文贤乡的族谱里。”
      坤昂:“早晚会的。”
      “曼莎小姐。”一个少年走过来朝曼莎发出邀请,“可以邀请你跳一支舞吗?”
      坤昂:“你罗叔叔的儿子,你们小时候在一起玩过。”
      曼莎摇晃着酒杯:“我不认识,我也不会跳舞。”
      少年面露不悦。
      坤昂:“曼曼,要讲礼貌。”
      曼莎:“阿爸是万岁城的主人,我也是万岁城的主人,要讲礼貌,也该他们讲。”
      坤昂笑道:“你还是这么一副,阿爸喜欢的样子。”
      曼莎饮下一杯酒:“毕竟是阿爸的孩子。”
      坤昂:“明天阿爸会带你去训练场,你也该看一看我们的家族产业。”
      曼莎:“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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