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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当时只道是寻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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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初淳闻言,眼眶睁大了些。
“必须要放开你才行。一定得这么做才可以……”不死咬着唇,只有这样,世初才能免离敲门者的威胁。
“为什么?”
“我不能说。”
“当真要这么做?”
“当真要这么做。”
“可是……”
世初淳瞥着豪言壮志过后,惯性用力抱住她,贴在心口处探听心脉以求安心的某人,顾及着他的自尊心,踌躇地开口。
“以目前为止,你的做法来看,完全没有说服力欸。”
“呃——”
意识到自己又下意识贴上去了的不死,摇头晃脑往后退,没留神掉到床下,扑通一声,摔了个大跟头。
“这个不算,重来,这个不算!”
“没事吧?”世初淳在床上探出头来,伸手扶他。
不死摆着手,连连后退,“总之,我们分开吧!”
一鼓作气,再而三,三而竭。存留下来的念想,只有无尽的懊丧。是以鼓起勇气,说出残忍的诀别语。
主动谈论分别的少年,实则最为害怕孤身一人。在世间,孤苦无依,茕茕独立。嘈杂的喧闹,仿佛与他无关。
于是在认知到之前,泪水已不自觉溢出眼眶。
回应他的,是一句干脆利落的回复。
“好。”
“……额?”不死没反应过来。
他还坐在地上,表情维持在傻愣愣的一面。
滚滚落下的眼泪滚出金黑色瞳孔,在兽性十足的眼瞳处滑落。睫毛残留着没擦拭干净的泪痕,像深黑色荷叶上晶莹剔透的水珠。
“我说好。”
世初淳起身下床,脚掌套进毛茸茸的棉拖。她蹲在不死身前,抬手揩去他眼角的泪水,在他掌心放了一张织好的帕子。
“没有同伴的相处,是要为珍爱的对象带去悲伤。”
“如果和我在一起,让不死感到为难,难过到止不住掉泪,那我们还是尽快早分开比较好。”
“所以,不要再哭了。我同意了。”
说着,她谨慎地察觉到不死手臂上的伤势。应当是刚才匆忙掉下床磕碰所致。“以后记得照顾好自己。”
世初淳嘱咐着,忍不住操心。
她打开柜子,取出自制的医药包。检查好伤口表面无有杂质逗留,给不死擦伤的部位抹好一层轻薄的药膏,再拿干净的纱布包扎。
尽管那对随时能刷新身体状态的不死来说,可谓是多此一举。
但,不能源于孩子能习惯性忍受剧烈的疼痛,轻忽大人肩负的责任,选择性视而不见。
人非草木,只需撒点阳光水露,轻轻松松地健康自在成长。
人会因生活积累的点点滴滴而崩毁。
坚强和脆弱是事物的一体两面。看似坚固顽强的玻璃,会因一条裂缝的碎裂,转眼分崩离析。
“放心吧,从今以后。我不会再纠缠你,给你带去困扰。”
许下承诺的世初淳,身着飘逸动人的克莱米斯服饰,耳边垂着贝壳打造的长流苏耳饰。
清透的眼神比缥缈的烟雾难捕捉,较迷离的月色捉摸不透。由始至终,披着神秘的面纱,含蓄,又引人觊觎窥探。
她是圣堂穹顶雕刻的维纳斯,点燃炳烛之明。身有残疾,阻挡不了其身熠熠生辉。他人的抉择与与打算,阻碍不了她的进程。
“我不会再有多余的疑问,追着你答疑解惑。”
“世初……总是这么温柔。”温柔到让人万分留恋不舍,以至于要痛恨了。
得偿所愿的不死,双眉皱成被切割的蚯蚓。瘪着嘴,要哭不哭的样子,鼻尖一片通红。
既想质问世初怎么能这么轻易地放弃他,又为认为的英明决策彷徨失措。瞻前顾后,委决不下的结果,是最终后退一步,大步离开了屋子。
与不死正式告别后,世初淳渐渐融入小镇。
大病过后的后遗症,慢慢显现。超出该时代处理范围,大概是脊柱方面出了问题,导致她无法完全控制身体。
腿脚的疾病长久保留下来,使她走路慢腾腾的,一瘸一拐。
好在离集市近,采买和销售相当便利。
擅长针线活的世初淳,专门购买一些布料,制造成市面上罕见的布艺。一来二去,生活倒过得去。
不死消失前,在屋子里留下大量必需品。包括但不限于钱财、食物。即便她终日无所事事,同样能够丰富地过完后半生。
可世初淳依然想要给自己找点事做。
长久疏懒于交际,会从主动变成被动,届时哪怕打算主动走出去,凡事亦无力回天。
作为城邦通衢的镇子,外来人口众多,占据了居民七八成。
异乡人的加入,对当地人而言习以为常。身体残疾的世初淳,性情好,长相佳,引起左邻右舍的注意。
更别提她丰厚的家底,出巧的技艺,更是令人趋之若鹜。
入住不到半年,上门说亲的人快要踏破门槛。基于民风开放的缘故,大庭广众示爱者,更是多不胜举。
三分喜爱,热烈地表演出七分。看对眼的当晚,带回家缠绵不成问题。
不同于后世伦理道德束缚,当代的人们主打一个有今天、没来日。有好感,轰轰烈烈追求,求得到,白捡一个大便宜。求不到,索性换个对象。
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人类满大街跑。
一直在暗中偷窥的不死,一张帕子要咬碎了。
如影随形的黑衣人指出,“这与你最初的设想,不说南辕北辙,起码沾不到一点关系。”
分明是为了世初淳的安全,才郑重地宣布与她分别。分别后又时常躲在暗中窥视,做梁上君子。
与他往前名正言顺地在身边陪伴,又有什么区别?
“有区别的呢。”精准抓包偷窥狂两只的丘比,用爪子挠了挠脸颊。“听起来更变态了。”
从光明正大地陪伴,转为幕后窥伺什么的。分明能正大光明地占有,却处于各种思量被迫躲起来,在背后偷偷摸摸地探视。
憋屈着,不能释放。不在沉默中爆发,即在沉默中变态。
身为魔法少女的制作者,丘比强烈地谴责该行为。
当痴汉不可取。
作为不死制造者的黑衣人,想要为他的造物说两句。余光瞅见时而抓耳挠腮,时而愤世嫉俗的不死,识时务地闭上了嘴。
一日,当世初淳和其他人有说有笑归家,不死失魂落魄地在大街上漫游,闻见一股烘烤面包的香气。
他嗅着香味走到一个刚摆好的摊位上,兴奋地大包大揽,笃定世初会喜欢。
院子有他扎好的秋千,他们可以边玩乐,边享用;世初能打出甜甜的果汁,他们可以……
美好的向往在正视残酷的现实后,戛然而止。
他不可以。
买给世初的食物,丧失堂而皇之赠予的名义,被动托人拐着弯子转送。
不死躲在暗处,窥伺世初对着邻居笑,旁观对方和世初日渐熟稔,缔结本该属于他们的情谊。
明明世初应该对他笑。
和他一起吃饭,一起睡觉!
嫉妒,惶恐、吃醋、自我怀疑。没一个能顺畅地做到完善的自我调节。心里有张贪婪得合不起来的嘴,嘶吼着,巴不得尽早跳出来快快掺和搅局。
情绪失控的不死,拈酸吃醋到扣碎了墙角,唯有残留的理智,持之以恒发出警告。
他的幸福笑容,是通过牺牲他人的人生以达成。
是以不死心也得死心,继续着他的暗中窥视。
当扎起的小啾啾垂到肩膀,不死蹲在地上画圈,问黑衣人为什么那些长得奇形怪状的人,要跟世初求婚。
不算奇形怪状,属于正常人的长相。不失偏颇的黑衣人,身为不死半个父亲,用常规的理论回答。
“在人类习俗中,结婚生子,进行繁育,是一类必须执行的项目。”
他说得简洁明了,对不死来说晦涩难懂,摇摇头,表示理解不能,转头去询问隔壁摆摊的大婶。
大婶摆摆手,“嗨,喜欢她呗。看上了,商议成婚,两个人结婚生子,搭伙过日子。以后携手余生,永远在一起。”
“求了婚,结婚生子,成为夫妻的两人能实现永远在一起的愿望?”不死想起玛琪,她生前期盼自己能有个孩子,尤弥尔则是对婚姻对象执着。
“不然,为什么要结婚?不就寻思那档子事嘛?”大婶白了他一眼。
困扰长久的问题,解决的途径竟然近在咫尺?百思不得其解的不死,举起摊位上摆放的画册。
午后的阳光大面积曝光,他翻转着页面,终于看清封面上书写的东西——
爱,能使人永垂不朽。
爱那么了不起吗?
有爱的话,世初淳能获得和他一样的永生,不用面对死亡,不会和他离分。
渺小的希冀在胸口破土,催生虚渺的祈望发芽。
积压在不死头顶的乌云消散,迎来久违的天光。他兴奋地抛下几张货币,抱着视如珍宝的书,一路奔走到世初淳的居所。
“世初,不要结婚!”
“什么?”
“世初,和我结婚!”
“等等——”正在洗澡的世初淳,惊得缩回浴桶,“这句话是否跟前面一句,句意相反?”
是怎么到这一步的,思维逻辑跳跃太强了吧,之前不是痛心疾首地宣布跟她决裂吗?孩子的念头太想一茬是一茬,要跟上十分吃力。
世初淳一头雾水。
不死扑到木桶前,“卖画册的大婶说,结婚生子,能使夫妻俩天长地久,只要我们做到这一点,以后就能永远不用分开!”
将画本奉若瑰宝的不死,心急火燎地掏出贴着胸口内侧塞好的书册,隆重地展示。
“还有还有——”
不死举起画本,手指指着书面上大写的文字,仿佛发现新大陆的航海人,煞有其事地介绍。
“上面说,爱能让人永垂不朽,只要我们相爱。”
横隔在他们之间的所有困难,全都能迎刃而解。